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1988年从国外引进至今,已经走完了35个年头,先后大体上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即试点先行阶段(1988年~1996年);第二阶段即全面推行阶段(1997年~2010年);第三阶段即全面竞争阶段(2011年~今)。当时的试点阶段是以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内部拆分监督为主,以部分行业设计人员转岗起步,主要是参照国外的第三方工程师管理。
工程监理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中前期以第三方项目管理为主,侧重对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项目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到此为止才是与国际上的监理基本是类同的,但是由于当时我们国家的国情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还是有着很大差异,尤其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因此,国家层面从大局着眼,自2004年开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修订与出台,将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纳入到了监理工作范围,第二阶段后期直到现在的项目管理方向由质量管理向质安管理的方向渐变,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由于第二阶段属于全面推行阶段,市场上的监理工程师严重供不应求。
因此,从施工单位、混凝土供应单位甚至是行业外人士大量涌进。由于进入监理的门槛相对较低,要说当时市场上的监理人员鱼龙混杂一点也不为过,这也让很多人士看到了商业的契机,各类监理企业开始大量注册。也就是2011年以后,从业人员基本为各职业考证转岗的人士,非重点院校的毕业生考证进入监理行业的学生,从此房屋建筑监理和市政监理行业进入了第三阶段也即完全的市场竞争阶段。
自2004年我国出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职责纳入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在国际上的工程监理是没有安全职责的。随后在2006年10月建设部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和责任。
紧接着在2008年又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中又明确了安全监理的程序和责任;2009年又出台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监理人员的方案审核、过程管控、旁站监督、危大验收等各项职责,以及因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随后在2018年该《规定)又进行了修订。至此,国家正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规范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责任。
那么,国家不断扩大安全监理责任是喜还是忧呢?首先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没有完全的正确也没有完全的错误。但可以肯定的说,国家不断加大安全监理责任肯定是从国家总体的经济、社会发糊了麻将pg展的角度考虑的,并结合我国国情应该是正确的,从宏观上看,近年来,我国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不论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是呈逐年下降趋势,当然,取得这个成绩不能全部归功于监理人,但取得的成绩监理人绝对是功不可没的。
为什么这么肯定的说呢?因为在业内凡是比较负责任的监理人,把安全监理工作都视为自己的生命一样,每天都要把安全监理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监理工作中基本上都是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这样的排序,任何工作都要为安全让路,这是每个负责任的监理人最基本的常识。之所以监理人对监理工作的重视主要是两个条件促成的,一是监理人拿着微薄的工资,一旦出了事故就有可能去坐牢担当不起啊,另一个原因是,安全经费的投入与监理企业无关。
那么说,无限加大监理责任有没有不好的一面呢?当然有,前文已经提到了事物都具有两重性。无限加大监理责任主要存在以下弊端。第一个弊端就是,监理人只是监督作用,他既没有资源也不直接管理,所以,你指望监理人杜绝安全麻将糊了平台事故简直是天方夜谭,只能说是有可能减少,不可能杜绝,尤其是,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还是以利益至上,减少安全投入甚至是偷工减料是每个项目上都很难杜绝的。
由于施工企业的自律性还远远不够,他们为了利益最大化与监理人斗智斗勇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监理人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场环境根本无法面面俱到,稍不留神可能就会引发安全事故,在众多案例中,我们又看到监理人与施工单位的刑事责任基本是同等的,有个别案例的刑事责任,居然监理人相比施工单位还要重一些。这样一来,监理人因为安全问题人人自危,必然会造成大量的优秀的监理人退出监理行业,对行业发展极其不利。
第二个弊端是由于监理人把80%的精力都放在了安全监理上,几乎无暇顾及进度和投资上,尤其是每天都要盯着现场安全旁站,质量旁站上,把一个高智能的行业活脱脱的变成一个低端的产业工人一样,直接影响着降低成本、及早发挥投资效益的作用,违背了当初设置监理行业的初衷。
因为当时实施监理制度的初衷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有利于保证工程进度、有利于及早发挥投资效益,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坚持公平公正,追求科学化管理。据此,如果过分追求监理的安全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每天投入安全管理的精力过大,导致了没有更多精力进行进度、投资管理等的服务。
因此,近十年来,监理行业的唱衰派不断增强,甚至社会上取消监理的声音也此起彼伏。包括监理人本身对其行业也看不到未来。譬如,监理行业竞争激烈造成监理费已经低于成本价;从业人员的工资低;在项目上的地位不高,没有存在感;受到建设地位的制约没有权力但还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在行业中被戏称为背锅侠。林茨种种的声音的确是存在的,也是事实,摆在监理人面前的确实是问题重重。
通过以上分析,监理行业可以说是喜忧参半,但我们还会肯定的讲,喜占到了主流。监理行业只会越来越好,绝不可能取消,也绝不会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悲观。理由是社会需要监理、人民需要监理、建设单位需要监理、高水平的施工单位同样需要监理,既然有这么强大的需求,自然监理行业就会持续的走下去。
再说监理是干什么的,监理的主要工作是监督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太高,施工单位的利益最大化的心理依然存在,施工单位以赚钱为目的,不惜冒着安全风险而减少安全投入、降低工程质量从而想大赚一笔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特征。说白了监理的工作就是在和那些不惜质量安全的代价以盈利为目的的施工单位在斗智斗勇。由此看,监理行业必然走向最终胜利。理由是,监理的工作存在以下四个特点:
1、施工单位的经济实力比较强,监理单位的经济实力比较弱。由此可以看出,监理行业要走向正轨是需要时间的,因为强者很多的事情是可以用钱来解决的,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事情可能因为钱的威力就会不了了之,监理单位可能还会敢怒不敢言。监理单位因为经济实力比较弱,很多应当得到支持的事情却得不到支持,本该胜利的事情可能失败了,这是社会经济发展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也不足为奇。
2、支持施工单位的人比较少,支持监理单位的人员数量比较庞大。我们的日常工作里,当遇到质量安全问题时,支持施工单位的不整改的人可能就是施工单位的本部人员,但是,支持监理单位需要整改的人员不但包括监理人员本身还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最庞大的是全社会人士,因为,每个人都希望住上没有任何隐患的安居工程。
3、施工单位面对那些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去更改是退步的,而监理单位要求他们去整改是进步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质量安全必须整改的态度不断提高,也就是说,人们重要的是看你的主观的工作态度,如果从你的内心总是想着减少安全投入甚至的偷工减料势必被人民所不容,势必被社会所淘汰。
4、施工单位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去整改甚至是偷工减料,不会得到社会上任何人士的支持,而监理单位按着规定按着要求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是停工整改肯定是要受到全社会人士的支持。换言之,监理单位做的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项事业,必然会越来越多的得到,社会各界更加广泛的支持。
总结,在分析近几年来尤其是2021和2022年的安全事故案例发现,对事故单位的处理上有了新的变化,不在像以前一样,一旦出了事故,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基本同罪的现象有了明显的变化,对监理单位的处罚一般要比施工单位的处罚低一些,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国家也正在推动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不断更新管理方向,以适应新时期下发展的需要。相信工程监理行业必将走向新生。
一名扎根多年的工程人,从专业化的视角,给你带来不一样的认知,愿与大家交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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