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是指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活动。
当前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将进入较为剧烈、各类矛盾较为突出的关键时期,中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应立足农村、联动城乡,搭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新平台。以农用地整治及宜耕土地开发为先导,以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为战略重心是当前中国土地整治研究重点领域和核心内容。
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基本准则是其科学性、可操作性、权威性。土地整治必须有科学基础做支撑。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建立有效的规划效能监督机制,加强规划监督检查,杜绝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立足不同地域类型,因地制宜地借鉴和综合典型地区不同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目标,推动以产业化经营为重要技术路径的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村土地整治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基础设施抵御灾害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为助推农业现代化夯实基础
在“保障农民权益、维持农村发展、维护农业安全”原则下,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农田保护以及生态涵养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基于可转移土地发展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顶层制度设计,理顺城乡土地要素流动的政策支撑、资金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农村各类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质化目标。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任务是以“空心村”、废弃地、闲置地整治和乡(镇)企业用地整治为重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加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城镇和工矿用地整治是指对旧城镇、“城中村”和旧工矿等进行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活动。
农村土地整治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是一项包含自然、技术、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复杂系统工程,对区域土壤、水、植被及其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和功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农村土地整治的全过程,立足于改善生态环境,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环节和过程中进一步强化生态理念及景观建设技术。
按照“全域规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集中连片”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与资本的“三重性”,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土地资产收益和土地资本分配结合起来,建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土地资源利用配置、土地整治工程支撑、土地资产保障的多层次系统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宜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理论和实践创新体系。
土地整治已经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领域多,牵扯到各方利益,且中国目前总体上还处于转型发展时期,中国地域辽阔、区域自然条件差异显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极端不平衡,区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多元化趋势日益显化。
(3)在整治目的上,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
(4)在整治手段上,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政策工具的运用转变,特别是将农用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土地整治管理模式有了显著改变,综合效益有了质的飞跃。
城镇和工矿用地整治任务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旧城镇改造,加强配套设施与节地建设。积极开展旧工业区改造,优化工业用地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切实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复垦任务是加大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复垦力度,全面实施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的复垦,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努力做到“快还旧账,不欠新账”。
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农民对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其安置点选择、安置后生活成本等核心问题的自主选择权,强调公众参与和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同权同价”原则,保障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与实施适宜性评价体系,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批准数量和节奏进行把控引导,显示其“试点”带动作用。
当前“保耕地、保发展”的两难处境中诸多要素叠加促生了以耕地“占补平衡”和城镇建设增加为目标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对提高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以及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数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由于农民安置及土地权属调整不规范以及地方政府在城镇扩展过程中行为约束失范,地方政府在补偿标准、收益分配政策制定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农民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地方政府在“增减挂钩”政策试点过程中存在变相圈占农村集体土地、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城乡一体化发展,难点在农村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产出水平,焦点在农村土地细碎及其基础设施条件差。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个由“核心功能”(资源保障功能、粮食安全功能、环境友好功能)和“叠加功能”(统筹城乡发展功能、资源节约功能、社会和谐功能以及文化维护功能)共同构成的多功能集合体,是破解用地矛盾,促进乡村发展,助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平台,是促进农村综合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手段。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活动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
(1)在整治范围上,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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