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3、47、48、51、52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42、43、47、48、51、52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工程(含十梓街等6条主次干道大修)监理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42、43、47、48、51、52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项建〔2024〕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42、43、47、48、51、52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工程(含十梓街等6条主次干道大修)监理(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涉及约45条支路与街巷,道路整体偏狭窄,涉及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含且不限于道路、雨水、自来水管道主管改造、弱电通道、安防、路灯、景观绿化、部分立面改造提升及项目涉及到所需的各项临时措施工作等。
2.3招标范围42、43、47、48、51、52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工程(含十梓街等6条主次干道大修)监理
42、43、47、48、51、52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工程(含十梓街等6条主次干道大修)监理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6.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总监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6、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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