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提出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风貌提升,解决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助力建成一批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村镇。
根据《方案》,整治任务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其中,建设用地整理将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有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
在统筹和规范多元化资金投入方面,《方案》明确,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融资模式创新,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提供长期信贷支持。各县(区)应当将整治区域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所得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用于项目所在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等建设。社会资本投资整治区域且流转经营农业集中连片面积规模1000亩以上,允许安排使用不超过3%(最大不超过200亩)流转经营面积的建设用地从事旅游、康养、文化、体育、设施农业等相关开发建设。
《方案》提出,在确保县域内耕地数量和质量平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前提下,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依法自愿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整治后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集体企业(厂房)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
南宁市今年开展实施1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改革集成试点(青秀区、横县)启动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到2022年、2025年,南宁市各县(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分别有3个、10个以上。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技术支持:0771-571344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1589174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