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理制度的全面推广,工程监理在我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工程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之一,但在当前建设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的大环境下,所承担的各类风险系数越来越高,这就导致了各类风险时有发生,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作为建设工程的监理企业,要重视风险管理,还要做好对其控制与处理。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面临的风险可分为内、外部两大风险,即由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其中外部风险又可以分为建设单位引起、施工单位引起和建筑市场环境引起的风险。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设单位的行为是否规范对工程建设至关重要。
(1)部分建设单位一味追求工程进度,将工程工期压缩至不合理的水平。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甚至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强行开工,这将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带来很大的行政违规甚至法律风险;还可能在未经设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而后补办变更手续。不合理压缩工期的背后,是风险的迅速扩大。
(2)个别建设单位为节省投资,默许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有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设备或构配件;部分建设单位或将工程肢解发包、或刻意压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的投入不足,这有可能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受现行监理制度的制约,工程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承担监理工作,部分建设单位出于自我保护心理,对监理工作进行不合理的干涉。比如,监理单位在工程例会上提出的、且已写入会议纪要的负面内容常被建设单位删除;在现场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容易受到排挤甚至调换等,这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带来诸多潜在风险。
承包商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实施者,承包商的错误或过失往往会直接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带来风险。
(1)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有欠缺,方案审批流于形式;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管理不到位、素质差、信誉代差等,导致质量问题频发。
(2)某些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密切,管理者为同一个人、亲属同一个集团或有其他利益关系,导致监理的指令无法得到有效实施,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监理的责任不容推卸。
(3)为了节约成本,某些施工单位故意减少或挪用在安全防护方面的措施费,工人在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的条件下施工,现场安全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多。
(5)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实力不强或工程被非法分包、转包,致监理人员难以有效管理。
(6)施工单位故意向监理隐瞒工程实际情况或以不正当手段收买个别监理人员,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风险。
由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涉及生产、经营、人员招聘、注册等诸阶段。
(1)部分监理企业由于管理不严或片面追求经营效益,招投标时,使用不合法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生此类事件,轻则对公司信誉造成影响,重则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2)招投标阶段恶意竞价,导致报价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甚至正常的监理成本;通过和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来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过低的监理费必将影响项目人员的安排和监理工作的质量,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3)由于工程建设监理的项目属性,造成工程监理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企业在急于需要人员时疏于考察,对聘用人员在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缺陷失察;而项目结束时,又缺乏对监理人员的后续安排和继续教育,导致监理队伍不稳定,这些人力资源方面的缺陷对企业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工程施工监理阶段,监理组织机构存在人员不足、专业不匹配等问题。部分监理企业的总监不到位、总监授权委托的总监代表不能胜任岗位,部分工程监理人员不恰当地履行职责甚至不作为。比如,工程监理人员未按设计文件或相关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未按照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发现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事故苗头时,未能及时正确地采取措施予以规避。
(5)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新业务领域承揽业务时的风险。比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涉足代建制和项目管理业务时,因业务不熟悉,往往在合同签订、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理解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工程参建单位引起的风险、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和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风险等。比如,设计单位设计错误,审图单位未能发现并提出,图纸会审时包括监理单位在内的各方又均未发现并提出;再如,深基坑施工阶段,工程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失真或错误,而监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指出;再如,地震、海啸等导致工程暂停,到重新恢复建设,监理企业将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和损失;还有,建筑市场突然萎缩或扩张,导致监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问题或难以筹集足够的资源加以应对。
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的过程。一般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
风险的识别可以采用流程图、专家调查等方法,本文的第一部分即为在流程图的基础上进行专家调查,以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行风险识别。
在风险清单列表的基础之上,应对所有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基于知识和模型的分析方法、定性分析等。本文将识别的部分风险事件依专家意见(Delphi方法)的定性分析结果(以风险程度高、中、低表示)进行列表(见表1)。
风险监控是指在决策主体的运行过程中,对风险的发展与变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策略调整。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及时反馈,并根据其影响程度,重新进行风险管理。
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种性质、程度的事故屡屡发生,恶性事故也时见报端。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004年2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安全职责纳入到监理的范围,将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职责法制化。同时也为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10月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和责任。鉴此,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如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履行监理职责,成为考量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条例》和《意见》的精神,以及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历,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做好安全监理,笔者认为要积极做好以下几点:
l、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实施。
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审查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实行动态管理、全过程监控。
(2)审查施工单位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审查本项目工程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和手段。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是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司机、指挥,井字架操作工、登高作业工等。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1)审查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在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窒等的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专家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设计要有安全验算书和细部构造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间距、连接方式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模板拆除应有具体安全措施。
(3)审查脚手架搭拆方案。脚手架方案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有针对性。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的一般搭设高度在50米以下,方案中应绘制搭设图纸。说明基础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件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超过50米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要求。
(4)审查塔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拆卸方案。审查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塔吊基础必须经过安全验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措施应有详细说明。安装后应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企使用合格证。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记录、保养记录、顶升记录、相关合同等,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后方可使用。
(5)审查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主要足指施工现场“网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方案的编制、技术审核、批准程序应符合要求。相关人员的专业要求是电气安装专业,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方案中应有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汇总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表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列人其中,以便正确计算最大用电量,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配电的导线断面、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熔断体的型号。包括各主要回路用电量的汇总,以便正确计算该线路的用电量,即线路负荷计算,以选定相应开关,漏电保护器、导线截面和熔断体型号。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叫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等。
监理通过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需要修改的,应采取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
监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不能流于形式。要注意方案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更要注意可行性,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问题。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
3、监理人员现场巡查中将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①安全帽措施;②安全带措施;③安全网措施;④安全棚措施,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下。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榆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1、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
监理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报告的报告,该记录的记录,才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并同时做好了自我保护工作。
[1]白雪林.浅谈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分析.科技致富向导,2009,(12)
监理大纲,即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过程中为承揽到工程监理业务而编写的监理技术性方案文件。根据各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实际,阐述对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理解,提出工程监理工作的目标,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写明实施的监理程序和方法,明确完成时限、分析监理重、难点等。
监理大纲其主要作用有两个:⑴使业主认可大纲中的监理方案,确信采用本投标人制定的监理方案能实现项目的投资目标和建设意图,从而获得监理业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并在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列入投标书;⑵为今后开展项目监理工作制定框架方案。中标后,再在此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项目的监理规划,递交业主批准。
监理大纲编写的主要内容,应针对被监理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重点阐述监理组织机构的配置,现场监理工作程序及制度,主要监控方法、有效措施及手段等。其技术大纲,主要应包括如下条目(不仅限于):⑴大纲总则;⑵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⑶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⑷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⑸合同管理方案;⑹信息管理方案;⑺现场组织协调方案;⑻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督促方案;⑼治污减排管理方案;⑽保修阶段的监理方案;⑾合理化建议;⑿其他。
目前,各家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的不同,在相应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为此对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理解和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招标文件中有关业主与投标人的责权利、招标文件附件中对监理工程项目的阐述和监理服务范围与内容以及招标设计图纸及说明等,都应仔细认真地阅读和领会,必要时现场查勘,以利于确定相对应的措施。
在综合分析工程及施工特点的前提下、找出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结合掌握的勘测设计等资料,参考监理单位同类工程监理经验,重点阐述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建议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全面理解与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般房建工程庞大、项目构成多、工期较长,受地质、环境等自然因素影响大,因此应采用系统工程方法综合分析,重点提出安全、进度、质量、投资、协调、设计优化等方面的监理措施、对策和建议。做到立论合适,论据充分、计算准确,结论适宜。
如地铁车辆段工程具有工期紧、跨度大、专业多等特点,同时施工的工作面点多面广、施工条件差、工序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施工强度高,具有持续高强度施工的特征,对施工资源的要求高;开挖与支护之间、轨道、接触网、信号与机电安装之间施工干扰大,对施工组织与协调要求高。因此应重点阐述主体工程和后期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的关键路线和总进度分析、后期安装工程的布置优化、施工设备配备等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再如学校工程具有施工限制因素多,安全防护要求高,对施工资源的要求高等特点,应重点阐述主体工程关键路线及总工期分析、大空间大跨度模板承重支架的监理措施、抗震建设质量控制等。
监理大纲的编写,应在熟悉和掌握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和施工现场条件的基础上,做到既全面响应又突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监理投标技术大纲的内容,更应该强调监理如何实现监控。施工单位表述如何做,监理强调的就是如何监督其做。监督与具体做肯定不一样,监督就要讲出监督的手段和措施,分析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实测实量、哪个部位属于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和专业衔接、规范标准是怎么要求的、误差合格范围的界定、外部环境及自然因素的影响等等,结合设计和规范阐述监理工作的方式方法。
而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分部工程、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监控又是现场监理工作的重点。因此,在编写监理大纲时,应坚持预防为主、动态管理的指导思想,明确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并提出主要预控措施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
工程项目由于自然环境、结构要求、使用要求等方面原因,为了满足基础承载、防渗处理、结构布置、功能使用等需要,采取一些特殊工艺或新技术和新方法设计,会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的技术难度。为此,监理单位除应对上述工艺技术知识全面掌握外,还应对施工中应把握的重点和可能出现的技术难点事先做到心中有数,在编写监理大纲时必须明确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这是展现投标人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部分。
笔者在监理大纲的编制及对投标文件的清标工作中,发现存在一种不良的趋势:即监理投标的技术大纲越来越复杂,内容越编越多,越编越细。甚至有的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大纲需包含针对专项工程的监理细则。从而导致技术大纲为了满足招标文件,在编制时照抄同类工程的监理细则,甚至不惜大量抄袭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书籍,把原来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在监理投标技术大纲中体现出来,由此反映监理单位的“实力”和“专业”。
关于如何针对上述问题有效地加以解决,既可满足投标单位对技术大纲的描述、又能减少不必要的赘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⑴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出台可操作的、详细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以规范监理投标工作;⑵对于监理技术大纲的编制,可以出一系列范本,通用共性的东西可以简略成格式条款,类似于合同中的“通用条款”,而把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内容突出,并作为重点内容要求各投标单位编写,类似于合同中的“专项条款”。
施工监理技术大纲反映了监理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其编制质量是中标的决定因素之一。因此监理单位应认真组织编写,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充分展现监理单位的的技术、管理、监理经验、业绩及监理单位的特色,并持续改进、增进顾客的满意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自颁布实施开始,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然而,在监理的工程施工现场,个别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文件学习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没有执行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或安全监理工作执行不力、不到位,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直接追究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法律责任,为监理工作敲响了振聋发聩的安全警钟。
甘肃铁科兰渝铁路监理站在标段内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取得良好效果。现重点就标段内危险性较大工程之一胡家湾隧道(高风险隧道)的安全监理工作介绍如下:
胡家湾隧道地处甘肃漳县境内,隧道起止里程DK153+005~DK155+867,全长2862米,工程所在区域地貌单元属于西秦岭低中山区,隧道洞身最大埋深420米。
根据设计文件,该隧道位于区域大草滩背斜北翼,穿越临夏-漳县-天水(F1)断层束之F6、F7、F7-1三个断层及其破碎带,洞身在DK153+235~DK153+800段穿越F6断层,在DK154+270~DK154+530段穿越F7断层,在DK154+916~DK155+178段穿越F7-1断层;在DK153+235~DK153+270段为不整合接触带,围岩及工程地质条件很差,易发生涌突水地质灾害;根据沿线地壳应力测量结果,胡家湾隧道处于高地应力区,隧道Ⅲ级围岩(DK153+850~DK154+140、DK154+876~DK154+906)以硬质石灰岩为主,又产生岩爆的地应力条件,断层破碎带围岩软弱,有产生较大位移等收敛变形可能,其他围岩地段受高地应力影响易坍塌掉快。
隧道在F7断层破碎带DK154+269~DK154+526段属于石灰岩构造裂隙水与岩溶作用复合叠加形成储水构造带,存在涌水突泥的潜在危险;隧道在DK154+210~DK155+815段穿越二叠系下统砂岩加碳质页岩,存在产生瓦斯等有害气体的地质条件。
胡家湾隧道存在穿越三条地质断层,潜在的涌水、突泥,岩爆以及瓦斯溢出等复杂和不良地质条件,被定级为高风险铁路隧道。
针对胡家湾隧道的高风险性,监理站将其列为重点安全监理工点之一,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保证了胡家湾隧道的安全施工,同时也在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安全监理经验。
(1)在开工之前,监理站收集了国家、铁道部、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根据文件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建立了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监理人员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承包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全质量专项例会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质量问题分级督办制度、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为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理站成立了以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设立了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监理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级现场监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规定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责任。
(3)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与公司本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总监与施工单位项目部以及监理站各部门、组长也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相应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台帐,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具体工点施工及监理安全生产责任人,以此提高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为使安全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程序严谨,方法科学,措施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将安全监理单独编制成章,针对性制订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理程序等,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针对胡家湾隧道为危险性较大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技术力量编制了《胡家湾隧道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细则对胡家湾隧道穿越三条地质断层和潜在的涌水、突泥、岩爆以及瓦斯溢出等不良地质针对性的制订了具体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并对该隧道施工进行了重大危险源分析,制订了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求和检查要点。
第一,成立地质超前预报组,制定具体预报方案,根据反馈地质信息,研究开挖支护方法。使方案满足围岩、支护稳定、掌子面安全的要求。
第二,通过断层破碎带安全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早预报、管超前、预注浆、半断面、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快封闭、勤测量”的原则施工;一是防水、二是防塌方,采用超前小导管预注浆固结地层并止水,超前锚杆支护增强围岩稳定,分台阶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开挖后及时设拱架、网喷联合支护抵抗围岩变形,底部仰拱跟进;采用综合地质预报方法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测断层破碎带地段岩石的强度、岩性、岩层的破碎、松散程度、涌水压力和涌水量等情况,为正确选择开挖方法、注浆参数及采取相应的技术参数提供依据;根据超前地质预报反馈的地层实际情况,报请设计单位确定,依据修正后的支护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洞身结构安全。
第三,瓦斯地段安全措施:成立瓦斯检测机构,制定安全措施,安装瓦斯检测仪。在进入瓦斯地段前,施工人员配防护用品;各工班按安全措施严格检查,防止带火种进入该区;配备安设瓦斯检测仪,专职人员对洞内风速、风量、气温、气压、瓦斯浓度进行监测,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报警,人员、设备撤离到安全地区,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立即加强通风,降低瓦斯浓度;每工班定期和不定期检测,认真填写报表,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上报处理;爆破用短进尺、多循环、台阶法开挖,炸药用煤矿专用炸药,用低爆力工法爆破;爆破后及时喷锚支护,封闭开挖面,并采用尽快衬砌,采用气密性混凝土,防止瓦斯溢出;为防止瓦斯积聚,在局部地段设局扇加强通风。
第四,防突泥突水安全措施:以超前地质预报为依据,摸清地下水部位和导水结构类型,根据地下水流量大小和压力高底情况,相应采取高压力双液围幕注浆法、三段围幕注浆法(即先封底段,后封上段,再填充中间段)、利用平导或用迂回导洞法注浆堵水等施工方案;建立报警和逃生系统,配置专用逃生车辆、应急平台、应急灯、应急牵拉绳等防护设施。当发现有突泥、突水前兆时,立即停止开挖,将人员和钻孔台车等设备及时撤离现场,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当洞内发生突泥突水或其它险情时,组织人员快速逃生、救护。
第五,预防岩爆的安全措施:通过类比法、经验法、前兆法进行岩爆超前地质预报,进入岩爆地段后进行应力测试,确定岩爆等级,根据等级确定开挖、支护和防护方法。开挖上采用超前钻孔,灌注高压水,释放应力;开挖后及时向岩壁喷水;及时喷锚,必要时作网喷支护或钢纤维喷锚支护;严格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使开挖面断面轮廓圆顺,尽量避免局部出现大的超欠挖,造成应力集中而引发岩爆;增设临时防护设施,给主要设备安装防护网和防护棚架,给施工人员配发钢盔、防弹背心等,必要时在掌子面加挂钢丝网;岩爆非常剧烈时,为了安全,在安全距离外进行躲避,直至岩爆平静;加强巡回清撬爆裂的危石,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勤检查,安排专人监测,掌握岩爆规律,发现岩爆及时拆离人员及设备。
第六,防止支护变形失稳的安全措施:做好掌子面前方地质的预测预报;建立日常量测管理制度,记录初位移速度和最终位移值,根据不同岩类确定控制位移值标准;为了防止断面挤入,采用短台阶分部开挖,下半断面开挖和仰拱同时施工,并及时浇筑仰拱,判断底部是否隆起,必要时对底部设横撑,打底部锚杆或向底部注浆,控制上隆; 为了防止支护开裂,增强钢筋网,必要时用湿喷钢纤维混凝土。
各项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急物资等是否齐备,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5)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要求,监理站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制定了《胡家湾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规定由相应专家对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由总监签认后实施。
(6)为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中的人为和设备影响因素,在开工之前由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逐级交底进行了审查,保证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将各特种作业证书备案;另外对施工机械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备案,保证了各类机械设备的不带病作业,有效控制了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7)为了应对胡家湾隧道施工中的突泥、涌水、岩爆以及瓦斯溢出等突发事件,监理站成立了应急处理管理小组,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程序和机制,并要求项目部制定具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预案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措施、信息传递、事故应急响应(处理措施)、应急物资及装备、预案的培训与演练、预案的修订与完善等。在对演练计划进行了审查后,择机对突发事件应急计划进行了实战演练,在演练中进一步发现问题,并制定具体措施,要求在隧道洞口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处置。
(8)监理站在检查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同时,要求项目部在对各分部的安全生产方面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由项目部会同监理站对各项目分部的各工点在开工之前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系统、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由项目部向该工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准予施工,否则不允许施工,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并经复检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1)结合工程进展,监理站以各种形式及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国务院、铁道部、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交底,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遵章守法、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主动性。
(2)在开工之前,监理站要求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志和防护进行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点不允许开工,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强制性标准要求、隧道施工安全步距、监控量测工作、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作为施工“红线”,一旦发现触及“红线”的施工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或停工。
(3)在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站规定各现场监理在对工程质量等进行检察监督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对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制止,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要承担相应安全监理责任,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之前根据现阶段施工情况,制定系统的检查内容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下发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必须要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并由现场监理对落实情况签署意见,同时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对工地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和各类台账,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4)监理站根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需要,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每周安全质量分析例会及其他各种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通报该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违规违章现象和处理结果,监理站在每月的工地例会上将每月的安全生产分析列为会议重要议程之一,分析每月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安全生产要求,提高了各级参建人员的遵章守法、安全生产意识。
(5)监理站要求在各隧道洞口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哨音提示标志,哨音长短不同代表相应危险等级,隧道各个工序的施工中必须要有专职安全员职守,佩戴安全袖标及口哨,一旦出现危险情况,及时以哨音提示各作业人员,以便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6)在隧道洞口设立值班室,设专职值班人员,对所有进洞人员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在洞内各类人员的情况。
(7)针对胡家湾隧道各种复杂和不良地质情况,在进入相应区段施工前,监理站要求项目部根据地质超前预报及已经揭示的地质情况,制定具体专项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请设计单位现场勘察,要求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既定的方案实施,并对实施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方案和措施落到实处。
目前,胡家湾隧道以安全穿越F6、F7-1部分断层和瓦斯地层,由于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监理工作到位,有效控制了隧道出现的变形、坍塌及瓦斯溢出等危险情况,施工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同时也为后续施工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目前我国大力发展基础建设的情况下,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如何解决安全监理工作,尤其是解决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规避安全监理责任,日渐凸显其重要性和意义,对此监理人员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建议在每个建设项目开工之前,由富有工程技术、法律、安全事故处理等综合经验的人员为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构建安全监理工作框架,建立系统详尽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模式和流程,以达到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正是这一条例的出台,才实施了安全监理。
健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外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项目,不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工程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负责.努力为工程承建单位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纳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综合安全事故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项目业主应当向施土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项目业主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濡要的资金,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项目勘察,提供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以及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加强对工程的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出现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要下达停工令,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为了保证水利监理单位能够很好地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监理单位要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这是水利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的制度保障。施工前,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中,对安全监理内容要细化并加强其可执行性,使其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监理人员身上。
在监理规划中编制安全监理方案要符合水利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还要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和现场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方案。水利工程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要求如下:一是水利安全监理方案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监理规划同步编制完成。水利工程大多工期长、规模大,需要分阶段施工,这就要求安全监理方案应动态跟进调整。二是水利安全监理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所有安全监理人员参与编制,必须由水利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才能执行。三是水利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要全面,要突出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置安全监测控制点,拟定安全预控措施,对大型施工机械、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方针,水利监理单位在开工前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大型运输机械和挖掘机的施工安排.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水利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不能排除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必须首先在施工单位内部审核,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自己负责监理的专业根据法律、法规和水利监理规范逐项进行落实,询问主要问题,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阶段,要采取各种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一是对工程中的安全监测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中的违规操作。二是按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安排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召开工地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三是对大型运输机械、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的安全检测进行审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才能使用。四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护栏是否设置齐全、合格,工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附合强制性规定。
(1)持续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并达到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实施《强制性条文》奠定坚实基础。
工程费用监理是工程监理的主要调控手段和关键工作环节。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利用自己的素养为工程服务,有多种不同的监理措施及方法可选择,为了搞好费用监理工作必须在工程监理工作中遵守一些基本原则。
费用监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经济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首先根据国家的方向政策办事,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制度,正确处理国家整体利益、业主利益和施工企业利益的关系,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本身内在规律的要求,处理好进度、质量与费用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费用监理时,必须做到经其签认的每一笔工程费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并协调好承包人与业主的利益关系。
工程承包合同一方面综合体现了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及法规;另一方面也全面概括了工程设计意图和要求,并综合考虑了施工中的各种因素,是有关工程施工的综合性文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费用监理时,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要求和合同的基本精神处理好各类工程费用的签认与支付。虽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费用全权负责签认和监理,但费用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无权超越合同所赋予的权力,必须保证每一笔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独立的中介人参与工程管理的,工程费用的支付签认权力。直接涉及业主和承包人的利益。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恪守公正的原则来进行费用监理。FIDIC合同条件明示,监理工作师要行为公正。
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在合同中赋予了广泛的权力,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监理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要使工程费用既合理又准确,只有监理工程师保持公正才有可能做到。保持公正立场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监理的基本原则和起码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公正,就无法准确地计量实际工作量,无法正确地作出判断,从而直接影响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公平交易。特别是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各种特殊风险等情况时,更要求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独立而公正地作出判断并对其进行估价,这一系列附加支付直接取决于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是否公正。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计量中,必须认真负责,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准确自己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
要搞好工程费用监理的各项工作,同样必须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责”是要完成费用监理任务的责任,“权”是指监理工程师为了完成费用监理任务,对于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应有的权限,即实施费用监理的权力,确切地说是监理工程师必须拥有工程计量与工程费用签认的权力,否则,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就无法履行职责,“利”是根据费用监理任务完成的好坏给予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的奖惩。
目前,一些项目中业主往往赋予监理工程师工程计量的权利,而没有给与费用支付的权利,这必然影响监理的调控力度;一旦出现问题,还可能要求监理工程师完全承担费用监理的责任。由于业主赋予权利的不完全,就使得工程费用监理工作无法有效地进行,并且影响质量和进度监理工作的开展。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是监理工程师自身开展费用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是监理工程师在进行费用监理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面分析和理解业主、承包人各自所有的责任和权利,在此基础上确认他们各自的利益。只有分清了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才能准确地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关系。因此,在工程费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贯彻好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费用监理的方法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和总结,现仅从时间的角度进行分类。从监理措施采取的时间上来看,可以分为事后监理(反馈监理)、事前监理(前馈监理)和跟踪监理(过程监理)三类。
事后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将计量证书和支付证书以及各种相关的调节信息输送出去后又把作用结果的信息反馈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发生影响,以起到费用监理的作用。在费用监理中,为了对施工中的各种费用进行有效的监理,要求把实际费用同合同价进行比较,并把发生偏差的信息反馈给各方,以便及时进行调节,保证费用监理目标的实现。
事前监理又叫主动监理,是指在发生目标偏差以前,即在实际工程费用超过合同价格之前,根据预测的信息,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调节,使工程费用不偏离或尽量少偏离合同价。比如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工程(工程细目)作出单价分析表,了解承包人的报价水平,对各种单价(计日工单价)作出单价分析表,以便掌握在出现工程量意外时所应采取的措施。
从事后监理来说,往往由于在监理工程师获得偏差信息的时间和偏差发生的时间之间有时间差,所有这种信息反馈的滞后性使得偏差无法立即被发现,影响纠正偏差的时效和作用。尤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意外情况如发现地下埋藏物等经常发生,单纯依靠承包人来报告意外事件的发生之后再去处理一,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应加强预防,进行事前的主动监理。这意味着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全面了解工程特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及技术水平,施工环境和地质地形及原材料等情况的基础上,对下阶段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预测。在预测的基础上,采取预防措施,从而做到更有效地监理。
跟踪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跟踪施工过程,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的一种方法,如旁站监理即是一种典型的跟踪监理。
跟踪监理同事前监理的区别是,前者在工程费用发生的当时就在现场监理,而后者则通过制订措施,明确合同价款等来进行监理;后者还有可能对现有施工条件进行改变,可从较远的时间和较好的施工条件出发来加以考虑,而跟踪监理就没有这些条件。
跟踪监理同事后监理的区别是,跟踪监理的反馈时间很短,几乎是瞬时反馈,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当机立断,没有过多的时间来全盘考虑;而事后监理则不同,它可以把实际的工程费用与工程费用的目标值与合同价进行比较,把差异原因搞清楚,把差异责任查明白,并提出全面的处理措施和意见,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而跟踪监理就无此可能。
跟踪监理是一种日常的监理,事前监理与事后监理最后都要通过日常监理才能起作用。没有跟踪监理,事前监理和事后监理就没有意义。另一方面,跟踪监理能及时反馈信息,可以立刻采取措施加以调整,监理效果立竿见影。
第一,环境工程监理能够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做好环保评价,促进建设项目的环保设计,并及时发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第二,环境工程监理可以确保环评及批复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一些建设项目在环保批复后,就把污染治理束之高阁,企图逃避相关责任。但环境工程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督促作用,可以促使施工单位把各项环保措施执行到底。第三,环境工程监理有利于对环评中等其他章节的检验。开展环境工程监理有利于环评中的环境监理章节编制、环境监理投资估算、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提高环评人员结合实际的文件编制能力,可以做到同类项目尤其是生态类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有的放矢。第四,环境工程监理有利于促进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开展环境工程监理,能够实现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确保环境效益的实现。同时,将环评和环境监理有效结合起来,既要让环评为环境监理提供科学详实的指导,更要让环境监理工作来实际检验环评和环评批复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真正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在开展环境工程监理的实践中,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工作要点:一是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关的知识。作为环境工程监理人员,要了解建设项目环境污染的特点和相关知识,从而根据工程设计分析其存在的潜在污染因素,并提出预防措施,从而指导建设方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二是明确环境工程监理的目的。根据监理工作的目的,工作中必须在施工现场对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生态保护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督促环保措施的落实。如果发现不按要求执行或已经造成生态破坏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直至责令停工、限期整改或上报省环保部门处理。三是做到早期介入。环境监理尽早进入并参与环保设计审查,不仅审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监理机构必须在建设方中标后立即进入监理程序,既要保证监理工作的及时开展,又要保证不影响建设项目的工期。对已经开展先期建设的项目,要边监理边商议,确保监理工作跟得上建设项目的进度。四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环保设施资金由环境工程监理机构统一把控,根据施工进度、参建单位上报的环保设施计划、费用明细,经审批后方可拨款,起到专款专用。这样可大大提高环保设施落实速度,使“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避免环境保护工作的滞后性。五是要处理好与建设方、施工单位的关系。环境工程监理工作与建设方、施工单位之间是互相关联并互相影响的关系。监理人员既是协调人员,又是监督人员,在工作中既要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又要为建设方做好服务,不能因监理工作的滞后影响工程建设。如果不能把握好这种关系,将影响到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建设方的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是企业和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安全工作的成败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使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则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从水上的轮船触礁事故到陆地的重大交通事故;从瓦斯爆炸的现场到地下的透水事故;从脚手架倒塌到塔机失稳事故;从高空坠落到触电事故;从地下工程的塌方到地面的山体滑坡等等,一件一件触目惊心的现实已使我们不能不警钟长鸣。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安全工作,再不能让生命付出代价,再不能让财产遭受损失。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开工前,监理将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查;承包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监理的权利,制定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报发包人审批后实施,其中包括在安全生产中承包人、监理部和发包人各方的责任、实施管理的具体办法及奖惩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将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可责令其停工。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召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会。由监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工程师负责召集,每月召开一次,总监、承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参加。会议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指出前段安全生产方面发现的隐患、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部署;通报管理不善的区域和责任承包人,宣布对管理好的承包人的奖励;对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以便有关方面遵照执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强化各方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抓好重点危险工序的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落实,如检查爆破作业、高空作业、卷扬设备操作及其他危险性高的工作事先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安全措施,对基础开挖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有关因素承包人应采取处理相应的措施,操作是否按照规程进行,人员是否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等,做到预防为主、消除隐患,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防汛、渡汛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设备和人员安全渡汛。对工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组织调查分析,并审批承包人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做好安全工作的月、季与年报表。 二.拟建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为履行项目《监理委托合同》成立的临时机构,对内向监理单位(公司)负责,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发包人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对监理业务实行两级四层次管理,两级指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四层次指监理单位经理层、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各职能部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依据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等相关法律,和公司有关制度。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依据《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选派具备水利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监理工作经验的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白安社同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工程项目的规模,特征、专业性质、服务期限,确定监理机构的组织形成、人员配置、物质配备等,及时组建适宜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组织框图见下页图),进行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将在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工程建设的“三制”原则,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向本工程项目派出的监理机构的全权代表,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对外向委托人及建设单位负责,全权负责监理机构的日常监理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各监理人员的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工作,以及与建设各方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主持、指导和编制项目监理工作主要文件,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是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质量的总负责人。
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监理机构将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这些措施分别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这些措施在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的具体运用不完全相同。
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是从目标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包括落实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和责任、改善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等。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而且一般不需要增加什么费用,运用得当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2、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不仅对解决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纠正目标偏差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技术方案都有基本确定的经济效果,不同的技术方案就有着不同的经济效果。因此,运用技术措施纠偏的关键,一是要能提出多个不同的技术方案,二是要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实践中,必须避免仅从技术角度选定技术方案而忽视对其经济效果的分析论证。
3、经济措施经济措施是最易为人接受和采用的措施。经济措施不仅仅是审核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和结算报告,还将从一些全局性、总体性的问题上进行考虑,以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不要仅仅局限在已发生的费用上,还要通过产生偏差原因的分析和未完工程投资预测分析,发现一些现有和潜在的问题将引起来未完工程的投资增加,这些问题将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合同措施由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均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尤为重要。除了参与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之外,还将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对每一个合同作总体和具体分析等。这些合同措施对目标控制更具有全局性的影响,其作用也就更大。另外,在采取合同措施时要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的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有如下特点:起步晚、发展快,整体发展不均衡。本文中会更多的“报忧不报喜”,即重点阐述发展过程中问题,因为现实问题已对行业发展构成了挑战,但同样也是监理制度全面健康发展的良机。过程监理行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现实问题,如对业主行为缺乏规范、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专业监理人才缺口较大,监理人员薪金待遇低。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
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社会与市场环境要求监理人员应该是具备比较广泛的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层次上讲应具备以下素质:必须懂与基本建设有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必须掌握与监理项目相关的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知识;必须了解施工操作面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必须了解企业相关知识,包括企业历史、监理技术特点等等;尽可能多地了解科技、历史、地理、社会、文法、风俗、礼仪、修养、体育等方面的知识。监理人员要依靠日积月累,加强知识修养。
这个要求比较简单,但却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并不那么容易做到。首先,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有活力,能吃苦,以适应外业工作的需要;其次,具备良好的心理状态,乐观向上,善于应对挫折,现在监理岗位的待遇普遍比设计中低岗的待遇低,没有良好的心态做不好监理工作,无不良嗜好;再次,正常的理解和判断能力,还有一些智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应对索赔和反索赔;最后,与社会的融洽协调心理,随和,不偏激,遇事冷处理,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反映要快捷,表态要稳慎,关心别人,帮助别人,积德行善,利他悦我。
监理企业工作应始终贯彻“以工程为核心、严格监督、热情服务、积极参与”的工作指导思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应以有利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的提高,以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政策为前提。在此,我们浅谈两个有代表性的方面,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与法规。所有现场的监理工作都要依据上述文件有关条款的具体内容规定进行,要全面认真负责的履行监理工程师职责。
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服务于工程,首先应认真熟悉本工程的图纸和有关文件,掌握工程的特点和具体要求,才能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才能针对工程的工程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提出控制方案和控制要点。对于这些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要求施工单位事前提出施工方案和措施,经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以提高工程实施质量。
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施工现场的工作时,要以文字记录和数据事实为依据,以合同规定、图纸、规范要求为准则,提出监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有详实的监理记录,要做到事实清楚确凿,数据真实可靠,分类整理有序。签认、核实、时间等内容齐全、规范。
监理工作是以工程为核心,以监督控制为主,一般只和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和指定人“对口”联系。有关情况与数据要在这里核实认可,除非在特别紧急情况下,不得直接向作业人员发号施令而影响施工组织管理的正常秩序。监理工作应是积极主动的,不得以施工方未报为理由而出现工程失控。而应对工程尽心尽责,动态跟踪,热情服务,使工程实施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项目监理机构应该以独立的“第三方”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公正、科学、客观、依法、依合同办事,处处洁身自重,严格按照监理的职业守则和道德规范办事。
项目监理机构为全面履行监理职责,圆满完成监理任务,应从组织的、技术的、经济的、合同各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组织措施是保证目标实现的基础,应从监理组织机构和施工组织机构两个方面予以控制:
②选择技术水平高,协调能力强,对该类型工程具有丰富监理工作经验,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③从工作经历(设计、施工)和年龄结构、知识层次相互补充,使项目监理机构总体能力大于各人能力之和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机构;④制定适应工程特点,具有可操作的各岗位人员职责和工作标准,并明确各人的具体分工,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⑤制定各项监理工作制度。
(2)施工组织机构:①督促承包单位按国家标准建立和健全施工组织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②审核施工项目部的职能分配,责任分工及人员资质是否适当;③实施质量审核制度,从组织制度上明确监理工程师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控制地位,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控制作用。
(1)认真审阅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了解其工程的功能性要求及设计的实现方法,核对是否有“错、碰、漏、误”及与强制性标准要求不一致,准时参加图纸交底和图纸审核。
(2)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方案和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质量计划的实现,能否保证按期施工,是否有提高工程造价的措施。
(3)在质量控制方面:①提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关键部分;②设置质量控制点,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③建立质量信息的文字、报表、图纸资料的管理办法,进行质量信息的数理统计分析;④严把材料进场关,确保工程材料质量;⑤用“观、摸、敲、量”进行巡视和傍站监理,通过抽检和验收方式检查施工工序、部位的施工质量。
(4)在进度控制方面:①采用网络计划方法制定控制性进度计划;②采用“前峰线法”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③采用“关键线路法”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④若进度延误,采用“因果关系法”查找进度滞后原因,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赶工措施建议。
(5)在投资控制方面:①根据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及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建设资金控制计划,以便于业主建设资金的筹措;②认真审核月工程量计量;③进行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采用“价值工程”方法,提高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
(1)质量控制方面: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2)在进度控制方面:①准时召开工地例会,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的形象进度;②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3)在投资控制方面:①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按监理合同规定比例兑现监理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所节约的投资,并予一定比例奖励到具体监理人员,是提高监理人员积极主动提合理化建议的有效激励措施。②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③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机会;④正确的处理索赔。严格审核索赔条件,证据及算法,防止不合理的索赔支付。
安全施工是建设各方主体共同目标,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供应单位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只有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得到切实履行,安全施工才能得到保证。
1.1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因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而投资于安全生产并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因此,许多施工单位就从自身目前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表现为其单位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人员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无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
1.2 市场建设总量剧增,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其中多数青壮年劳动力未进行专业培训就进入建筑劳动力市场。
1.4 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主要表现为安全措施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没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虽有编制但针对性不强、有的专项施工方案无经施工单位三级审批及监理审核、安全无交底或虽有安全交底但不履行或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有举行三级教育或三级教育针对性不强、不具体、不明确、不履书面记录等。
1.5 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手工作业多,体力消耗大,露天高处作业多,冬冷夏热,现场许多工序需要在临时搭设的架子上进行操作,以上特点是造成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1.6 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知识比较缺乏,从而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1.7 建设单位任意压缩约定工期及工程造价,也在一定程度增加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
针对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种种问题,政府和社会对监理单位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这个问题起来越重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关系到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工程项目成败及社会安定的工作。因此,监理应积极参与到工程建设安全活动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行动指南,踏实、勤奋地做好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根据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
只有敢于承担社会责任,才能被社会所认可,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走得更高、更远。因此,监理行业应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监理人的安全监理的权力和责任,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建设单位的认可和支持以及施工单位的理解,使安全监理工作更加体现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面。
3.1.2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3.1.3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1.4 编制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明确需要旁站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控制措施。
3.1.5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②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超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⑤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1.7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健全情况。
3.1.9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3.2.1 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2.2 对土方开挖与回填以及模板工程、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3.2.4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3.2.5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3.2.6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3.2.7 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
在施工现场正常运行中,监理要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明显的各种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限期整改或暂停施工排除安全隐患。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在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施工单位未按期整改且不采取整改措施时,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实施签发监理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在签发监理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时应注明文件的时效性。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施工单位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监理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有关规范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会后应形成例会纪要,与会各方应会签。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施工单位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理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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